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XXX系统计算机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特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一、在网站发布(de)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de)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de)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de)其他内容.
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由办公室主管,信息中心协管,市局成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
站发布(de)信息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网站发布(de)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扫描,信息中心负责后台技术支持.上述单位要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精炼(de)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发布内容审核工作.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de)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de)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de)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de)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de)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de)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de)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七、网上发布(de)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归口管理.如何在网上发布信息
八、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网页被篡改,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de)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de)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十二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和局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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