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网上服务场交易操作指南
采购人网上服务市场交易操作指南
一、网上服务市场概述
业务简介
目前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包含服务和货物两大类业务采购,服务类采购如小额工程、车辆租赁、物业、广告服务等采购;货物类采购如纸张、图书、印刷等采购。区划开通网上服务超市业务类型后,采购单位才能发起业务。
如何在网上发布信息
采购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模式进行采购:
⚫直接订购
采购人选定一家供应商发起联系单,由供应商确认联系单并起草合同,采购人确认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备案。
⚫二次竞价
采购人发起联系单,填写竞价信息并选择多家供应商后发布单据,由供应商报价后,采购人如确认成交,供应商起草合同,采购人确认合同,签订完成后备案。
适用范围
本手册主要阐述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如何进行网上服务市场交易的操作。功能简介
采购人主要在网上服务市场模块-网上服务市场菜单中操作:
目前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功能包含:
⚫采购计划:可以根据采购计划新建联系单;根据区划财政要求确定是否需要采购计划,如无关联采购计划要求可直接发起联系单。
⚫联系单:发起直接订购和二次竞价的联系单;二次竞价补充竞价信息;
⚫联系单审批:联系单审批;
⚫合同:确认供应商提交的合同,创建合同(车辆租赁);
⚫合同审批:单位内部合同审批;
⚫特殊事项备案:采购人取消竞价结果后,可以处理、审核特殊事项。
二、操作准备
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操作。
在进行网上服务市场的交易前,采购人需要确保完成以下配置。
1.采购计划申请
见《政采云平台-采购人采购计划管理操作指南》。
2.岗位权限配置
采购人需配置好在系统管理—员工管理—岗位的以下权限才能进行网上服务市场交易。
岗位主要权限菜单
经办岗服务采购
审核岗服务采购
三、网上服务市场-直接订购
直接订购的交易流程包括:采购人发起联系单、供应商确认联系单并生成合同,采购人确认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备案并验收。(注:以下流程以小额工程为例。)
1. 发起联系单
说明:在政采云平台发起联系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新建联系单再关联采购计划,另一种是依据采购计划新建联系单。无需采购计划的可以采用方式一。
路径:用户中心—网上服务市场—网上服务市场—联系单(或采购计划)。
1) 经办人在“联系单”页面,点击【新建联系单】按钮,在弹框里输入内容;
注:
1. 选择业务类型;
2. 选择交易方式,可按选择框下面的金额范围选择;
生成合同 供应商 采购单位 确认合同 采购单位 合同 自动备案 采购单位
发起
联系单
确认 联系单 供应商
审批联系单(可配) 采购单位 审核合同 (可配) 采购单位 验收
采购单位
2)在联系单创建页面,填写联系单信息;
注:
1.关联本次要使用的采购计划;根据区划财政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关联采购计划;
2.选择本次提供服务或供货的供应商,可先在服务大厅查询供应商情况;
3.如有采购需求或对供应商的要求可填写在“备注”栏;
1.关联已经编报好的采购计划;
2.选择意向供应商;
3.填写备注信息;
4.附件可上传项目概要、联系人、工期、材料清单、报价要求等信息;
5.选择需求类型,填写数量和单位;
6.如单位配置了联系单审批,选择审批人后点击【确定】,提交后,状态为审批中,
联系单流转至审核人审批;
完成状态:联系单在“直接订购-全部”标签页中显示状态为“已审批”;如配置了联系单审批流程的,联系单状态则为“审批中”。
2.联系单审批(可配置)
路径:用户中心—网上服务市场—网上服务市场—联系单审批。
1)审核人在“我的待办”标签页中选择状态为“审批中”的联系单,在操作栏
点击【审批】按钮,进入联系单审批详情页面;
2)审核联系单信息,审核信息无误选择“同意”,联系单在“全部”标签页中显
示状态为“已审批”;
3)如选择“不同意”,该联系单在“全部”标签页中显示状态为“审批退回”;
完成状态:联系单审批通过后,状态为“已批准”。
3.确认合同
说明:供应商接单并创建合同之后,需要采购人确认合同。
路径:用户中心—网上服务市场—网上服务市场—合同。
1)点击操作栏【办理】按钮,进入合同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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