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外汇交易规则说明
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客户自己用电脑操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外汇买卖。
第一条电话交易定义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是指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使用音频电话机,按照我行个人外汇买卖指南,由客户自己按键操作,通过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系统进行的外汇买卖。
第二条网上交易定义
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是指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登陆Internet网,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由客户自己利用电脑操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外汇买卖。
第三条报价
我行根据国际外汇市场即时行情进行报价。因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汇率经常处于剧烈波动之中,所以客户应充分认识到外汇投资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第四条开立交易帐号
客户进行个人外汇交易电话及网上交易前,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外币储蓄所开立《活期一本通存折》,填写《电话银行开户(注册)申请表》,申请电话银行的专用编号,并预
留密码,即可进行电话交易或网上交易。
第五条密码的修改
电话及网上银行专用密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客户可随时通过我行的电话银行系统或网上银行系统对自己的密码进行更改。只有密码输入正确,才能打开帐户进行操作。凡因客户自己泄露密码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网上交易安全及时滞性
客户应充分认识到Internet公共网络的安全性问题。凡因客户过失,如登陆我行网上交易系统未及时退出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网上交易具有时滞性及交易中断性的特点,因此,客户须在交易前后经常核对帐户余额。
第七条熟悉电话交易操作指南
客户进行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必须熟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使用电话交易系统;若因输入错误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八条按照提示进行网上交易
客户进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必须熟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外汇买卖网上交易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若因输入错误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九条帐户挂失解冻
客户因输入错误导致存款帐户挂失冻结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折到原开户储蓄所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因上述原因造成帐户冻结而导致委托不能成交的,责任客户自负。
第十条交易币种及金额起点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的炒外汇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德国马克。交易的起点金额为100美元(含100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对于单笔交易超过一定金额的实行优惠政策。
工商银行网上查询第十一条即时交易和委托交易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及网上交易方式包括外汇买卖即时交易和外汇买卖委托交易。外汇买卖即时交易是指客户按我行交易系统的即时报价当即成交的交易方式;外汇买卖委托交易是指客户委托我行在即时汇率达到其指定的汇率水平时,将客户指定的一定金额的一种货币,按当时我行汇率买卖为客户指定的另一种货币。
第十二条实盘交易
实盘交易是指客户以其真正持有的外币数量为交易的限额,卖出其持有的外币,买入其它外币的交易。
第十三条基础货币与非基础货币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交易及网上交易的报价为我行公布的12种汇率的即时牌价。这些汇率是:英镑兑港币,英镑兑美元,英镑兑日元,港币兑日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德国马克,美元兑日元,欧元兑英镑,欧元兑港币,欧元兑美元,欧元兑德国马克,欧元兑日元。客户应明确上述货币组合,表示在前的币种为该汇率的基础货币,表示在后的货币为该汇率的非基础货币。
第十四条关于委托交易的规定:
(一)客户输入委托交易汇率时,若我行的即时汇率优于客户当时输入的委托交易汇率,我行电话语音或网上交易将按即时汇率给予成交。
(二)客户的委托被接收后:
1.客户委托买入基础货币同时卖出非基础货币,当我行此货币组合的汇率的卖出价低于或等于客户的委托价格时,客户的委托自动成交,成交汇率为我行当时相应的即时汇率价格。
2.客户委托卖出基础货币同时买入非基础货币,当我行此货币组合的汇率的买入价高于或等于客户的委托价格时客户的委托自动成交,成交汇率为我行当时相应的即时汇率价格。
(三)客户的委托被接收后,客户帐户上相应的交易资金被保留,直至客户撤销交易委托或委托有效期结束时交易委托自动失效;如帐户内资金不足,客户委托不被接收。
(四)客户在查询帐户余额时,电话和网上将播报或显示实际余额和可用金额。实际余额指客户帐户中实有的金额;可用金额指实际余额扣除保留金额后的余额。
(五)委托交易的成交顺序按委托时间优先的顺序排列。
(六)客户所建立的委托的有效期按24小时计算,即被受理的委托交易有效期从委托时间开始至次个交易日同一时间止。周五的委托有效期从委托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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