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26
【字 号】泸市府办函[2011]35号
【施行日期】201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35号)
龙还存在世界上吗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人口发展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发展思路》、《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草案》以及国家、省人口计生部门对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态势编制,为明确全面做好我市“十二五”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毫秒  一、规划背景
  (一)回顾“十一五”,成绩与问题并存。“十一五”时期,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迈出新步伐;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基层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妇女生育率基本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年均人口自增率6.5‰,总人口年均净增长5万人,人口出生性别比逐渐趋于正常。但是,由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生育政策与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尚未消除,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人口计生工作异常艰难,人口调控乏力。全市“十一五”期间违法生育行为在农村人口中比较普遍,主要人口发展控制指标均有突破。
  (二)展望“十二五”,挑战与机遇同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近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人口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人口发展依然面临挑战。人口总量大且持续增长,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人口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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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一方面,人口规模继续扩大。一是我市“十二五”期间仍然处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符合政策生育人数仍然相对较大;二是目前较低的生育水平极不稳定,随时面临反弹风险。另一方面,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机制正处于以社会制约为主向利益导向为主转变的过渡时期,部分旧的管理体制、工作方法、服务质量也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调控人口增长的能力明显不足。再次,全市人口流动迁移加剧,常年外出务工者达70多万人且有增多趋势,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带来日益增大的工作难度。此外,部分区县重经济轻人口,没有把人口计生工作摆放在基本国策的应有位置,对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对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全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生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同时,也应该看到,“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坚强支撑;人口计生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人口计生部门统筹职能不断增强,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突出人口因素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是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央吉玛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做好人口工作。通过政策调节、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质服务引导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通过文明执法规范众生育行为,通过落实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积极优化人口结构,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十二五”全市人口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末,总人口控制在535万人以内,出生率控制13‰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已婚育龄众人人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切实享有更多奖励扶助及优惠优待政策;众对人口计生服务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三、规划的基本原则
  遵循人口发展的自身规律以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各级政府必须认清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把人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将人口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研究,一同落实。二是坚持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统
筹解决人口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格局,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综合解决人口问题。三是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配套完善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
计算机光盘  四、“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重点工作
  (一)坚持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落实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增强广大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纠正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七不准”、“十禁止”,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体性事件。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结合全市实情制定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奖励扶助标准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计生家庭受益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
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二是全面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在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两项制度中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予以补贴的政策,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制度的落实率和资金发放率达100%;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三是积极争取各项普惠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土地、教育、就业、帮扶、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给予优惠。四是继续深入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大力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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