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9.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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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本科毕业证编号查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5日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的平台作用,推行“互联网+政务”,不断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全省政务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有效提升政府面向公众的信息供给服务水平。
中山市中考成绩查询  二、夯实政务“五公开”工作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相关体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公众普遍关注问题等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必须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媒体沟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
体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扶贫开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等信息。要在网络平台设立意见箱或相关专栏,听取公众对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评议通报,依托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对执行坚决、落实迅速、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进行曝光、问责,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
度,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情况。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审计发现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等典型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落实的力度。驾照考试新规定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实施监督。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推进监管情况公开,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企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各级政务大厅要设立网上自助办理区,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凡与企业和众
朋友祝福词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要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全省各级政务大厅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以及审批和服务事项和网上办理。全面应用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管理系统,确保行政审批权力运转全程可考核、有追踪、易监督。开展“网上开证明”工作,扩展覆盖面,促进政府服务信息化、高效化、透明化。推进各级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抓好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编制并动态更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清单中要明确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资格、服务范围、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信息公开,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推介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等信息,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全省PPP项目库,公开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PPP操作模式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办事服务。
  (五)推进结果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对所承担工作的落实情况实行考核管理,推动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的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制度,引入社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都要予以公布,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库,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并对历年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清理公开,2017年底前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公开,2019年底前完成2000年以来的文件清理公开,2000年以前的文件结合实际逐步清理公开。
  三、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细化公文办理程序。行政机关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内容,随公文一同审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应经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机构审查。由部门起草拟以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由部门明确公开属性及方式,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部门报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方式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实行退文处理。
  (二)完善会议筹备流程。建立会议预公开和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公开会议过程。对直接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并附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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