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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价值、应用等许多理论和实用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1992年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的学术研究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的实用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目的是为了更加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本标准是一部应用性质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旅游界,对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资源类型体系,以及旅游资源调查、等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旅游区(点)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s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2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 fundamental type of tourism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所划分出的基本单位。
3.3 旅游资源单体 object of tourism resources
可作为独立观赏或利用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单独个体,包括“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和由同一类型的独立单体结合在一起的“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
3.4 旅游资源调查 investig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的研究和记录。
3.5 旅游资源共有因子评价
community factor evaluation of tourist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基本类型所共同拥有的因子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的价值和程度评价。
4 旅游资源分类
4.1 分类原则
依据旅游资源的性状,即现存状况、形态、特性、特征划分。
4.2 分类对象
稳定的、客观存在的实体旅游资源。
不稳定的、客观存在的事物和现象。
4.3 分类结构
分为 “主类”、“亚类”、“基本类型” 3个层次。
每个层次的旅游资源类型有相应的汉语拼音代号。
表1 旅游资源分类表
主类 | 亚类 | 基本类型 |
A地文景观 | AA综合自然旅游地 | AAA 山丘型旅游地 AAB谷地型旅游地 AAC沙砾石地型旅游地 AAD滩地型旅游地 AAE奇异自然现象 AAF自然标志地 AAG垂直自然地带 |
AB沉积与构造 | ABA 断层景观 ABB褶曲景观 ABC节理景观 ABD地层剖面 ABE 钙华与泉华 ABF 矿点矿脉与矿石积聚地 ABG 生物化石点 | |
AC地质地貌过程形迹 | ACA凸峰 ACB独峰 ACC峰丛 ACD 石(土)林 ACE奇特与象形山石 ACF岩壁与岩缝 ACG 峡谷段落 ACH沟壑地 ACI丹霞 ACJ雅丹 ACK 堆石洞 ACL 岩石洞与岩穴 ACM沙丘地 ACN 岸滩 | |
AD 自然变动遗迹 | ADA 重力堆积体 ADB 泥石流堆积 ADC地震遗迹 ADD 陷落地 ADE火山与熔岩 ADF冰川堆积体 ADG 冰川侵蚀遗迹 | |
AE岛礁 | AEA 岛区 AEB岩礁 | |
B水域风光 | BA河段 | BAA 观光游憩河段 BAB 暗河河段 BAC 古河道段落 |
BB天然湖泊与池沼 | BBA 观光游憩湖区 BBB 沼泽与湿地 BBC潭池 | |
BC瀑布 | BCA 悬瀑 BCB跌水 | |
BD泉 | BDA 冷泉 BDB 地热与温泉 | |
BE河口与海面 | BEA 观光游憩海域 BEB 涌潮现象 BEC 击浪现象 | |
BF冰雪地 | BFA 冰川观光地 BFB长年积雪地 | |
C生物景观 | CA树木 | CAA 林地 CAB丛树 CAC独树 |
CB草原与草地 | CBA 草地 CBB疏林草地 | |
CC花卉地 | CCA 草场花卉地 CCB 林间花卉地 | |
CD野生动物栖息地 | CDA 水生动物栖息地 CDB 陆地动物栖息地 CDC鸟类栖息地 CDE 蝶类栖息地 | |
D 天象与 气候景观 | DA 光现象 | DAA 日月星辰观察地 DAB 光环现象观察地 DAC 海市蜃楼现象多发地 国标舞分类 |
DB 天气与气候现象 | DBA云雾多发区 DBB避暑气候地 DBC避寒气候地 DBD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 DBE 物候景观 | |
E 遗址遗迹 | EA史前人类活动场所 | EAA人类活动遗址 EAB文化层 EAC 文物散落地 EAD原始聚落 |
EB 社会经济文化活动遗址遗迹 | EBA历史事件发生地 EBB军事遗址与古战场 EBC 废弃寺庙 EBD 废弃生产地 EBE交通遗迹 EBF 废城与聚落遗迹 EBG 长城遗迹 EBH烽燧 | |
F建筑与设施 | FA综合人文旅游地 | FAA教学科研实验场所 FAB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 FAC宗教与祭祀活动场所 FAD园林游憩区域 FAE文化活动场所 FAF建设工程与生产地 FAG社会与商贸活动场所 FAH动物与植物展示地 FAI军事观光地 FAJ 边境口岸 FAK景物观赏点 |
FB 单体活动场馆 | FBA聚会接待厅堂(室) FBB祭拜场馆 FBC展示演示场馆 FBD体育健身馆场 FBE 歌舞游乐场馆 | |
FC景观建筑与附属型建筑 | FCA佛塔 FCB塔形建筑物 FCC楼阁 FCD石窟 FCE长城段落 FCF城(堡) FCG摩崖字画 FCH碑碣(林) FCI广场 FCJ人工洞穴 FCK建筑小品 | |
FD居住地与社区 | FDA 传统与乡土建筑 FDB 特街巷 FDC 特社区 FDD名人故居与历史纪念建筑 FDE书院 FDF会馆 FDG 特店铺 FDH特市场 | |
FE归葬地 | FEA 陵区陵园 FEB 墓() FEC悬棺 | |
FF交通建筑 | FFA 桥 FFB车站 FFC港口渡口与码头 FFD航空港 FFE栈道 | |
FG水工建筑 | FGA水库观光游憩区段 FGB水井 FGC运河与渠道段落 FGD堤坝段落 FGE灌区 FGF 提水设施 | |
G旅游商品 | GA 地方旅游商品 | GAA 菜品饮食 GAB农林畜产品与制品 GAC水产品与制品 GAD 中草药材及制品 GAE传统手工产品与工艺品 GAF 日用工业品 GAG其他物品 |
H人文活动 | HA人事记录 | HAA 人物 HAB 事件 |
HB艺术 | HBA 文艺团体 HBB 文学艺术作品 | |
HC民间习俗 | HCA地方风俗与民间礼仪 HCB民间节庆 HCC民间演艺 HCD 民间健身活动与赛事 HCE宗教活动 HCF庙会与民间集会 HCG 饮食习俗 HGH 特服饰 | |
HD 现代节庆 | HDA 旅游节 HDB文化节 HDC 商贸农事节 HDD 体育节 | |
数 量 统 计 | ||
8主类 | 31 亚类 | 155基本类型 |
[注] 如果发现本分类没有包括的基本类型时,使用者可自行增加。增加的基本类型可归入相应亚类,置于最后,最多可增加2个。编号方式为:增加第1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Z、增加第2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Y。
5 旅游资源调查
5.1 基本要求
(1)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调查。
(2)保证成果质量,强调整个运作过程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并尽量做到内容简洁和量化。
(3)充分利用与旅游资源有关的各种资料和研究成果,完成统计、填表和编写调查文件等项工作。调查方式以收集、分析、转化、利用这些资料和研究成果为主,并逐个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包括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绘图、摄影,必要时进行采样和室内分析。
(4)旅游资源调查分为“旅游资源详查”和“旅游资源概查”二个档次,其调查方式和精度要求不同。
5.2 旅游资源详查
5.2.1 适用范围和要求
(1)适用于了解和掌握整个区域旅游资源全面情况的旅游资源调查。
(2)完成全部旅游资源调查程序,包括调查准备、实地调查。
(3)要求对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提交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5.2.2 调查准备
5.2.2.1 调查组
(1)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与该调查区旅游环境、旅游资源、旅游开发有关的专业知识,一般应吸收旅游、环境保护、地学、生物学、建筑园林、历史文化、旅游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
(2)根据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技术培训。
(3)准备实地调查所需的设备如定位仪器、简易测量仪器、影像设备等。
(4)准备多份“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5.2.2.2 资料收集范围
(1)与旅游资源单体及其赋存环境有关的各类文字描述资料,包括地方志书、乡土教材、旅游区与旅游点介绍、规划与专题报告等。
(2)与旅游资源调查区有关的各类图形资料,重点是反映旅游环境与旅游资源的专题地图。
(3)与旅游资源调查区和旅游资源单体有关的各种照片、影像资料。
5.2.3 实地调查
5.2.3.1 程序与方法
(1)确定调查区内的调查小区和调查线路
为便于运作和此后旅游资源评价、旅游资源统计、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需要,将整个调查区分为“调查小区”。调查小区一般按行政区划分(如省级一级的调查区,可将地区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地区一级的调查区,可将县级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县级一级的调查区,可将乡镇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也可按现有或规划中的旅游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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