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快线”
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快线”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
产品说明书(四周滚动型)第1
一、产品结构
产品名称
灵通快线”—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周滚动型)第1
代码:LTGD0801
产品风险评级
PR1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目标客户
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滚动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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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募集期
200891日至200898
产品成立
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宣布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工商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产品起始日
200899
产品规模
本产品最大规模为100亿份,超过该规模,工商银行有权停止募集。
投资周期
200899日起每四周为一个周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按周顺延)
分红日
兑付日
每投资周期结束日次日分红、兑付,并到账
(如遇法定节假日,按周顺延)
开放周期
本投资周期的起始日至本投资周期的结束日
客户可在开放期内进行下一周期投资预约,取消或重新设置自动再投资
预约生效日
截至本投资周期结束日的预约在下一投资周期生效
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销售手续费
0.2
托管费
0.03
预期最高
收益率测算
该产品拟投资3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10%-70%的债权类资产,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在扣除产品销售、托管费合计0.23%后,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1.90%。扣除产品销售、托管等费用后,理财资金运作超过预期最高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购买起点金额
5万元(追加认购金额为1千元的整数倍)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工商银行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投资周期公布。
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变化,为充分保证理财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工商银行有权暂停客户购买产品和设置\取消自动再投资的行为,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公布。
客户可分次购买理财产品,分别签订协议书。购买和约定自动再投资与否为两种交易。
客户在募集期和开放期内预约购买时,账户内相应的资金将被冻结,冻结期间支付活期利息,但所得利息不计入本金。如果在预约生效日客户账户不足额或账户不正常,工商银行则终止与该客户的理财业务。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回购、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机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等,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
30%-90%
债权类资产
10%-70%
权益类资产
0%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0%
本产品拟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或资产组合均比照工商银行自营业务的管理标准,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达到可投资标准,所涉及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
信托计划、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用款人按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达到AA级(含)以上。为满足流动性要求,本期产品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债券和存款等投资品的比例不低于30%
三、投资团队
本期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目前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信托计划受托人可能包括: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中海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22H23100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是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十五号七楼。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中融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19H22301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3.25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信),大连华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15H22102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20.57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
四、购买、自动再投资及收益分配
客户可在募集期及开放期通过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预约购买、设置或取消自动再投资。客户设置自动再投资后,除客户主动取消自动再投资外,理财产品本金自动滚入下一投资周期。
本开放期内客户购买或设置自动再投资的预约申请均于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实现,购买与设置自动再投资为两种交易,本投资周期是否兑付客户本金受最后一笔自动再投资预约的控制。
如客户预约购买且未设定自动再投资,则本金于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购买下一期理财产品,并于下一投资周期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如客户选择自动再投资,则理财产品本金在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自动计入下期;如客户选择取消自动再投资功能,则本金在本投资周期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本投资周期投资收益于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在扣除销售手续费和托管费后,理财资产运作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理财产品费用、收益计算及分配
1、理财产品费用的来源与实现途径
本理财产品的费用包括:产品销售手续费率:0.2%;理财托管费率:0.03%。其中产品销售手续费一次性计提,理财托管费按日由产品存续规模计提。
2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本理财产品要求有较好的流动性,通过对目前市场上相关投资品的短期收益进行综合测算,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手续、托管等费用约0.23%后,产品每投资周期到期后,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1.9%,超过1.9%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扣除产品销售、托管等费用后,理财资金运作超过预期最高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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