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规范我市招录机关(单位)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方便考生报考,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编撰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仅用于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一、本《参考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的分类规则,根据公务员考试的性质,分为2个“科别”,12个“学科门类”,94个“专业类”,并按学历层次分为若干具体专业名称。
二、公招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由招录机关(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本《参考目录》仅供招录机关(单位)在设置专业要求及考生报考职位时参考。报考人员应按照职位资格条件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录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招录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本《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
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录机关(单位)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四、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证书的,可按照在校期间取得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报考。
五、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诚信报考的有关规定,对于填报符合职位要求专业名称的虚假专业名称信息的,将按照诚信报考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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