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轨迹、资金流动轨迹双向监控
抓获潜逃17年的逃犯
——天津市公安刑侦总队
【案情简介】
1994年2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61年6月20日出生,已婚,本市西青区李七庄街人)伙同他人窜至本市西青区李七庄乡大任庄养鱼池附近,将中北出租汽车公司杨云梅驾驶的桑塔纳轿车抢走。案发后,其同伙先后被抓获,而刘某潜逃,在逃人员编号:
T1201010009991999000053。
【抓获过程】
一、前期工作情况。
自案发至今的17年中,原立案单位刑侦总队三支队围绕在逃涉案主犯刘某在津直系亲属、近亲属和社会关系人进行了多次调查走访,也曾到其父母原户籍地河北省秦皇岛等地开展工作,但始终未获得其潜逃的蛛丝马迹,抓捕工作陷入停滞。
二、调查走访,刘某家人去向不明。
全国“清网行动”开始后,刑侦总队对此案高度重视,确定由总队一名副总队长为组长、刑侦总队七支队一名支队领导为副组长,抽调七支队便衣侦查队、电信侦查队各2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负案在逃17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全力展开缉捕。为了吃透案情、打开工作突破口,专案组与原办案单位先后5次会诊案情,确定了从调查其各类关系人,打开缉捕工作突破口的基本工作思路。
经查,在逃人员刘某原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大任庄路第二大理石宿舍39号。该址于2003年拆迁,由西青区转隶河西区。该址与刘某同户的还有三人,其父:原籍本市宝坻区,1954年由秦皇岛迁入本市,现年85岁;其母:原籍河北省秦皇岛市,1981年由秦皇岛迁入本市,现年78岁;其妹:本市人,现年43岁,手机号:134********。经走访各级房管部门和西青区拆迁办获知,刘某之父领取拆迁款后在津未购买新住房,刘某同户籍亲属均下落不明。从掌握的情况看,刘某已婚,但其户籍资料无相关信息记录。专案组深入河西区、西青区档案局和民政部门查明刘某妻子和女儿现同住在本市河西区纪明家园。但经深入查证和秘密监控,基本上排除刘某在逃期间与妻女联系往来的可能性。通过市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和全市64家金融网点,对可能涉及刘某的资金流动、医疗和社保情况进行调查,也未发现与其有联系线索,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三、细致梳理获线索,刘某之妹纳入侦查视线。
在调查无果的情况下,专案组没有气馁,对前期调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发现一个以前没有引起专案组重视的线索:其妹的一个手机号134********。据相关派出
上图为刘某之妹在户籍底档中留存的手机号码
的同志反映,其也不清楚刘某妹妹什么时间留下的,据其曾出现的时间看,应该是2005年前后。经查,该手机号系河北秦皇岛地区号段。专案组的同志立即赶赴秦皇岛,请求当地警方协助调取该号码的通信情况。令专案组欣喜的是该号码现在仍在使用,且与多人有通信往来。通过进一步查证,该手机号码的使用人正是刘某之妹。经技术监控,进而发现该市有两个与其联系频繁的号码。鉴于此,结合刘某父母原
由秦皇岛迁入本市,家住地拆迁后下落不明等情况,专案组分析刘某父母等亲属现已迁居秦皇岛市的可能性极大。
四、通信轨迹、资金流动轨迹双向监控,刘某海南现踪迹。
专案组立即移师秦皇岛,在秦皇岛市刑侦、技侦部门协助下,专案组调取了涉及刘某其妹近万条通信信息进行结合分析研判,很快查实刘某父母、兄、妹等多人在当地暂住地址、工作单位和手机通信号码。同时还查明刘某之弟至今仍在津工作生活,并掌握了其弟居住地和手机通信号码。
上图为刘某之妹与其弟部分历史通话清单
以家人之名二哥结局上图为刘某之妹与其兄部分历史通话清单
针对上述人员,专案组分兵多路,深入涉及刘某亲属的多个常住地、暂住地辖区派出所及居委会,对他们在秦皇岛的活动情况进行外围秘密调查。经查,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一是刘某父母与邻居在闲谈中曾提及二儿子刘某在海南做生意且生活条件较好;二是其妹对外人也称二哥刘某在南方做生意;三是刘某之母现病重住院,刘某之弟专程由津到秦皇岛陪护,亲属之间正联系商议事宜。
专案组分析认为,刘某之母病重,家中亲属有与之联系或保持某种往来的可能。据此,专案组请求秦皇岛技侦部门对刘某亲属通信情况进行技术监控,和对其家人银行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查控。专案组对秦皇岛技侦部门提供的数千条通信信息进行海量分析和比对筛选,准确认定刘某的兄和弟与海南省保持固定联系的突破性线索。结合前期调查获悉“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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