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说明
一、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标准化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促进我市标准化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试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深人发﹝2008﹞106号)的要求,针对标准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基本能力、素质要求和职位特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本考试大纲是全市标准化专业(含条码、代码,
下同)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评定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标准化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标准化专业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综合应用知识,试卷分初级和中级。
本考试大纲所指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涵盖标准化专业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国内外动态和
发展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标准化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标准化基本知识、标准化综合应用、国际标准化等四大方面知识点。考试大纲从对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学识和技能要求出发,提出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掌握即要求能正确熟练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熟悉即要求对有关专业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对专业知识的广泛认识。本考试大纲中凡带★号内容,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要求。
四、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一)测试方式为闭卷。
(二)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试卷中各部分试题比例为: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占15%、标准化基本知识占40%、标准化综合应用占30%、国际标准化占15%。
(四)考试题型:
1.判断题:判断给出的每个命题是否正确。
2.单项选择题:在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答案。
3.多项选择题:在5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五)命题内容在本大纲所规定的范围内。
五、适考人员分别为符合标准化专业初级、中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考试合格有效期为3年。
六、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市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参考内容:
(一)《标准化基础知识》 中国标准出版社
(二)《标准化实用教程》 中国标准出版社
(三)《标准化概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标准的编写》 中国标准出版社
(五)《企业标准体系实施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
(六)《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
(七) GB/T 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八) 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九)《标准化管理》 复旦大学
(十)《标准化基础》 中国计量出版社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基础》 中国计量出版社
(十二)《企业标准体系实施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籍,如无指定版本及日期,则为最新版本。
第一部分 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
一、考试测评目的与要素
(一)要求应试者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
(二)考试范围包括:
1.国家层面法规、代评中级职称规章、政策和文件
2.广东省层面规章、政策和文件
3.深圳市层面规章、政策和文件
4.全国和地方标准化时事
二、考试内容
(一)国家层面法规、规章、政策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1 掌握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对象
1.2 掌握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有关规定
1.3 熟悉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管理体制
1.4 熟悉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1.5 熟悉我国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和特点
1.6 掌握强制性标准的概念、范围和法律地位
1.7 熟悉违反标准化法的法律责任
2.《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2.1 掌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
2.2 熟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
3.《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3.1 熟悉行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及程序
3.2 熟悉行业标准的管理
4.《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4.1 熟悉地方标准的制定原则及程序
4.2 了解地方标准的制定、审批、发布和复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