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走向世界的'护照'和'签证'
工程师走向世界的“护照”和“签证”
同济大学毕家驹
摘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进出中国的国门更宽畅地打开了,工程专业的服务贸易必将逐步繁荣起来。
正如公民出国要持有护照和签证一样,工程师出国服务也要有我国的“护照”,那就是经过专业鉴定的中国工程学位和经过注册的中国工程师资格;出国服务还要得到对方国家的“签证”,那就是对方对我国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制度的认可,或者是双边的、多边的相互承认协定,以及其它可能的附加条件。外国工程师要到中国来服务,也理应满足等对的条件。
现在的问题是我国还没有一个覆盖全面的中国工程教育专业鉴定制度和中国工程师注册制度,也没有一个负责这两项工作的法定组织机构。这就意味着我国工程师要出国服务,手里没有中国“护照”,因而难办外国“签证”;而外国工程师要来我国,即使有外国“护照”,也无从办理中国“签证”。
关键词:WTO与中国服务贸易高等工程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在国际贸易范畴内,除了大家熟知的商品贸易之外,还包括至今还较少谈及的服务贸易。按照乌拉圭回合
服务贸易谈判小组提出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可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其中包括工程专业服务,如设计、规划、咨询、安装、装配、维修、施工等。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有跨境交付,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4种。对于工程服务来说,以第三、四两种更为重要。
服务贸易总协定在义务和纪律中规定了各成员间的不歧视原则;各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准则和措施的透明原则;各国有关法规的合理、客观和公正原则;还有对于工程服务贸易尤为重要的是,各国在专门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开业注册或执照的管理方面要遵守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的原则。但是,尽管有这么一些原则要遵守,服务贸易总协定并不为各成员规定任何标准的或统一的做法,一切的国内法规还是由各成员独立自主制订。
为了工程服务贸易的顺利开展,我国应当加紧制定和推行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制定一个全国性的、覆盖全面的工程教育专业鉴定制度和工程师注册制度以及建立负责这两项工作的组织机构,通过国家立法使之生效实行。当然,注册体系和鉴定体系的价值和意义不仅在于贸易。工程专业鉴定早已是国际上行之多年、得到广泛采纳的工程专业教育质量保证和提高手段;工程专业资格注册也已是国际公认的、规范化的工程专业人才管理办法。通过严格的专业鉴定和注册制度,可以确保各级工程专业人才的水准和质量,并从而保证涉及公众健康、福利和安全的各项工程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定。
为此,先看一看国际上现在是怎么做的。按照国际惯例,负责专业鉴定(professional accreditation)和
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全国性工程组织,一般都是由国家立法授权的、独立自主的权威性组织。由于工作的专业性非常强,其决策层主要应由工程专家和学者组成。该组织采用国际可比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
开展鉴定和注册工作。例如美国的工程专业鉴定就是由工程与技术鉴定委员会(ABET)总管,会同各工程学会分头进行;而工程师注册则由各州的工程师注册局掌管。英国则是由工程委员会(EC),会同各工程学会一揽子操办鉴定和注册工作。这意味着,鉴定和注册工作,不是谁想搞,就可以搞的;也不是谁不想搞,就不搞了。
如果我国也有了这样的工程专业鉴定体系,我国授权的工程组织就可以去和其它国家的等对组织相互交流,彼此了解,谈判国际相互承认问题。目前,国际上已有的相互承认先例就是著名的华盛顿协议。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中国香港所属的8个全国(区)工程组织签约,相互承认其它签约组织鉴定通过的工程专业点及其所授的学位。现在看来,华盛顿协议是成功的,在国际上很有发展前途。欧盟和日本等的工程组织,也想参加进去。如果真的扩大到欧盟和日本,那就将涵盖30多个国家,相当可观。中国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一旦有了相互承认协议,中国的工程学位得到外国主要工程组织认可,中国工程师走向世界,可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接下来第二步就是工程师资格的国际相互承认问题了。这个问题在世界上还处于寻求解决办法的过程之
中,也许还要两三年时间,才能基本解决。到那时候,工程师的跨国流动就会方便得多了。自1995年以来,在华盛顿协议签约组织之间一直在进行频繁的活动,对此进行探索。1997年华盛顿协议各签约组织又专门成立了工程师流动问题论坛(Engineers' Mobility Forum, EMF)来促进专业工程师国际相互承认的实现。EMF还吸收了欧洲国家工程协会联合会和日本咨询工程师协会作为临时成员参加。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了中期成果。2001年在南非,原华盛顿协议的8个签约组织,再加上日本、韩国和马来西亚的工程组织,共同签署了E M F协议。目的是要建立一个EMF专业工程师国际注册制,为今后各签约组织在相互承认彼此的注册准则和程序基本相当,彼此有经验的注册工程师的专业能力和身份基本对等的前提下签定双边的、多边的相互承认协议打下基础。这里所说的有经验的注册工程师应符合的条件是:所持有的工程学位基本相当于华盛顿协议正式签约组织所鉴定过的、符合华盛顿协议的工程学位;是在所属辖区内,经过评审的、独立执业的、合格工程师;大学毕业后,至少有7年执业经验;其中至少有2年是负责重大工程工作的;并一直保持着符合要求的专业继续进修。与此同时,亚太经合组织(APEC)也在为类似的目的,做与EMF协议类似的工作,即进行APEC工程师的注册工作。APEC工程师的条件与EMF专业工程师的条件类似,但它的范围涉及的是亚太地区的中国香港、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泰国和美国,其覆盖的专业是土木、结构、岩土、环境、机械、信息、制造和化工。
由此可见,工程师的国际相互承认是先从有经验的工程师着手,开始启动了。我们也看到,若要参与进去,一切都要从本国的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这样的基础工作做起。
问题是我国内地似乎还没有一个现成的组织,适宜于马上将鉴定和注册这两件事管起来。内地的各工程学会都处于二级学科层次上,如土木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学会;而并没有一个处于一级学科层次上的、总的工程学会或总的鉴定、注册组织。而且中国的学会一向只具有学习功能,除了个别情况,从来没有被授予过鉴定和注册功能,如果要担当起鉴定和注册任务,那就需要扩展机构,培训干部,从头做起。而如果由政府机构亲自出马充当这一角,去与各国非官方工程组织平起平坐的相处,一方面恐怕会有诸多不便,另一方面恐怕也不符合国际潮流。我国人事部在这方面把总体规划和协调作为己任,是十分正确的。正因为现
在没有一个领头的工程组织,对国内来说,工作零敲碎打,有些地方还是空白;对国际来说,连一个出国开会的总代表也没有。因此组织问题是第一位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如果鉴定和注册及其国际互认工作的进展跟不上工程服务贸易的需要,情况会怎样呢?试想如果一个中国电气工程师要到英国去执业或开业,因为双方之间还没有鉴定和注册的认可关系,目前他只能按照英国工程委员会的注册条件,先取得英国特许工程师资格才行。而注册条件中首要的一条就是学历。他必须在工程委员会鉴定或认可的工程专业点学习,并取得英国工程硕士学位;否则就要通过一系列相当于英国硕士学位水平的考试和考核,更不要说他还要满足特许工程师的专业培训和专业考核条件了。所以,没有好几年的时间,几乎是办不到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英国电气工程师要到中国来执业或开业,中国拿他怎么办呢?既不能歧视、不能设置壁垒,而又没有章法可以管他。只要他是英国特许工程
师就让他进来?那岂不尴尬。
十多年来,在人事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下,我国已建立推行了23项执业资格制度,探索出一些有益于执业资格制度发展的经验。但是这23 项中属于工程类的很少。当然,人事部要管的方面很多,我们不可能要求它把大量精力都集中在工程师这一个方面。建设部及有关专家在土木工程专业鉴定和结构工程师注册等方面做了工作,取得了开创性的成果,可谓是一枝独秀。此外,机械工程学会也对注册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但就整个工程系统来说,对此问题几乎没有动静。进入21世纪,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中国工程院完成了“关于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研究”,并向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得到了肯定和采纳。人事部、建设部等政府部门和组织联合成立了全国注册工程师工作领导小组,继结构工程师注册制度之后,土木工程、信息技术等工程师注册制度可望启动。但愿我国的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工作从此将走上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看一下香港的经历也许是有好处的。香港工程师学会于1975年成为具有自主地位的法定团体;于1990年获准代表工程师注册局管理注册工作。香港工程师学会又由政府授权,负责工程专业教育鉴定。1993年香港工程师学会成立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学者和执业工程师各半,此外还包括4名海外成员,特别是华盛顿协议的代表。经过两年的筹备,香港工程师学会于1995年底全面承担了香港的工程专业鉴定。此后,又经过两年的申请过程,香港工程师学会于1997年被华盛顿协议接纳为正式签约组织。2002年4月开始,被授权在香港地区进行EMF专业工程师和APEC工程师注册。内地的工程界和工程教育界要比香
港的庞大复杂得多,完成这一过程的时间,不会很短。
根据作者的认知,认为下列诸方面的问题在当前是关键性的。
1权威性——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对国家来说十分重要,有必要
通过立法,并授权指定专门组织予以实施。在国际上,这个组织可以代表中国的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界参与活动和工作。在此之前,建议由国务院任命一个包括国家人事部、中国工程院和建设部在内的,在工程领域和工程教育领域有权威性和广泛代表性的工作组负责规划和筹备。
2并重——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是不同的两件事,但又休戚相关,不可分割。要同时抓,有分有合,不能偏废,也不应各搞各的。
3国际可比性——要把鉴定和注册这两个问题放在国际大框架中来考
虑,制定出具有国际可比性的,又适合中国国情的鉴定准则和方法、注册条件和程序。国际上已经存在的华盛顿协议、EMF协议和APEC工程师注
册是必须考虑的参考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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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迫性——我国以前在这方面的工作范围太小,进展太慢,看不到有一个工程方面的总体规划,好象也没有一个总的时间进度要求。现在是必须加强、加快的时候了。是不是可以把整体框架先搭起来,然后再按轻重缓急对各部分具体构筑。这样国际上的工作和国内的工作可以平行进行。
否则,等人家把游戏规则都订好了,后来者就只有听从的份了。
现在国际上,各国工程专业鉴定和工程师注册制度的建设及其国际互相承认的进展正在加快,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门已经大开,服务贸易总协定总是要执行的,现在的局面已经是时不我待了。
参考文献
毕家驹,沈祖炎(1995). “我国工程教育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3期; 或Bi, JJ, and Shen, ZY(1996). "Integrating Engineering Education in China into International Practice - An Irresistible Trend," Proc Beijing Conference on Construction Modernization and Education," CIB, CD-ROM.
Bi, JJ, (1996). "Engineering Accreditation and Registration for Professional Engineers in China." QA Newsletter, Issue Number 12.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QAAHE)
毕家驹(1996). “学位与专门职业资格的国际相互承认”,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4期
毕家驹(1997). “美国工程学位教育的质量保证”,同济教育研究,第4期
毕家驹(1998). “中国工程学位与工程师资格通行世界的必由之路”,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第1期
毕家驹(1998),“美国注册工程师资格的质量定位”,同济教育研究,第1期
Bi, JJ, (1998), “First 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s in Engineering between UK and China”,QA Newsletter, Issue Number 16.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QAAHE)
毕家驹(1999),“关于土木工程专业评估的评述和建议”,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第1期: 或Bi. JJ (1999).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for civil engineering program evaluation,” Higher Education of Civil & Structural Engineering: Facing the Challenge of 21st Century, China Architecture & Building Press, Beijing, 1999
毕家驹(1999). “中国工程学位与工程师资格通行世界的必由之路”,煤炭高等教育,第3期
毕家驹(2000),“关于华盛顿协议新进展的评述”,高等建筑教育,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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