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
国税函〔2010〕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
国税函[2010]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国税函[2010]156号发文日期:2010-04-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建筑企业管理的跨地区项目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新人结婚祝福语大全建筑企业管理的跨地区项目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excel 换行主题:建筑企业管理的跨地区项目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解答: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