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战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胡排战一审民事判决...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住所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0号院2号楼。负责人:李兵,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颖,*,196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公司宿舍。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昕楷,*,1997年1月21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公司宿舍。被告:胡排战,*,1981年7月29日出生,汉族,...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住所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0号院2号楼。负责人:李兵,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颖,*,196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公司宿舍。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昕楷,*,1997年1月21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公司宿舍。被告:胡排战,*,1981年7月29日出生,汉族,...